5月9日,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、黑龙江省生态情形厅、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、大兴安岭林业集团、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、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、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生意中心(简称“自然生态资源生意中心”)七家单位,配合签署了“生态执法司法+林业碳汇”协作框架协议。亚美AM8AG副总司理、自然和生态资源生意中心董事长单勇出席签约仪式。